川教馆函〔2016〕16号
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做好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电教馆、有关单位:
为促进我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序开展,根据《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<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实施细则>并组织课题结题的通知》(教电馆[2016]80号)和《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(川教馆〔2011〕10号)要求,现就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中期评估
为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展,加强评估指导,根据《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级和省级课题在研究周期内均应进行中期评估。
(一)中期评估对象
已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。
(二)中期评估内容
1、课题研究进展情况
主要检查研究方案的执行与落实情况,包括研究活动开展和研究资料收集等,重点检查课题单位空间资料完善情况。
2、阶段性研究成果
重点检查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(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、相关阶段性物化研究成果,如研究论文、课件、课例、网站及视频资料目录等)的数量、质量和效果等。
3、问题及对策
发现并切实解决研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,落实措施,保证研究质量和效果。
(三)中期评估方式
课题中期评估采用网络评估方式。
专家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,在线完成中期评估工作,评分并填写评估意见和结论。专家组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,形成专家组评估意见和结论,报省电教馆审批。
(四)中期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
1、课题单位申报
课题单位根据课题研究周期和研究工作实际进展情况,确定申报中期评估的年度。
9月1日-9月30日,课题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(http://keti.scedu.com.cn/),在线填写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申报表》。
2、区(县)、市(州)、省级审核
10月1日-10月20日,区(县)、市(州)和省级在线完成课题中期评估申报材料规范性审核。
3、省级中期评估
10月21日-11月20日,省电教馆组织专家,按照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标准》在线完成评审,形成评估意见和结论。评估结论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,由省电教馆正式公布。评估结论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。评估不合格的课题,需根据评估意见限期两个月进行整改,整改仍不合格将撤销立项。
(五)其他
1、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纳入省级中期评估。该类课题的国家级中期评估按中央电教馆相关文件要求进行。
2、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申报表》和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标准》请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“帮助中心”栏查询或下载。
二、课题结题鉴定
(一)结题鉴定对象
已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题的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。
(二)结题鉴定内容
1、研究成果的质量、数量和效果等情况
课题研究取得成果(包括结题报告、相关物化研究成果,如研究报告、调查报告、专题学习网站、论文、课件和视频资料目录等)的质量、数量和效果等。
2、研究资料完善情况
主要检查研究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,包括研究活动总结和研究资料整理等,重点检查课题单位空间资料完善情况。
(三)结题鉴定方式
课题结题一般采用网络结题。对结题课题相对较多的地区或具有重要价值和效果的课题,经省电教馆同意,可采用现场结题。
1、网络结题
专家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,在线完成结题鉴定工作,评分并填写鉴定意见和结论。专家组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,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和结论,报省电教馆审批。
2、现场结题
由课题单位汇报课题研究成果,专家现场审阅相关材料并质询。专家集体评议后,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和结论,报省电教馆审批。
(四)结题鉴定流程及时间安排
省电教馆每年度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结题鉴定工作。
1、课题单位申请
4月1日-4月30日(9月1日-9月30日),课题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(http://keti.scedu.com.cn/),在线填写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结题鉴定申报表》,提交成果简介、《课题结题报告》和《课题工作报告》,并报送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结题鉴定申请表》(附件1)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。
2、区(县)、市(州)检测
5月1日-5月30日(10月1日-10月30日),区(县)、市(州)电教馆组成检测组(3-5人),对申请结题的课题研究的真实性和目标达成度等进行检测,并在线填写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检测报告》。
3、省级结题鉴定
6月1日-6月30日(11月1日-11月30日),省电教馆组织专家,按照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鉴定标准》及课题结题有关要求,对照课题预期目标,认真审读课题研究成果,并查阅课题单位空间相关资料,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、公正、全面的鉴定意见,形成鉴定结论。
鉴定结论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,由省电教馆正式公布(结论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),并颁发结题证书。
鉴定结论为“不合格”的课题,需根据鉴定意见进行整改。整改后一年内可重新申请结题。若仍“不合格”,按撤项处理。
再次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,不用缴纳结题鉴定费。
课题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,科学严谨态度,开展课题研究工作,严禁抄袭。
(五)经费保障
1、结题鉴定费
参照《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<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< p="">
题结题实施细则>并组织课题结题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课题结题鉴定费由课题单位承担。
(1)网络结题
每个课题需缴纳结题鉴定费2500元(用于:专家评审费和平台运行维护费等)。
(2)现场结题
每个课题需缴纳平台运行维护费500元。专家评审费参照相关标准由课题单位承担。
2、缴费方式
省直属课题单位直接汇款;其余课题由市(州)代收后统一汇款。
汇款时间:每年4月1日-4月30日(9月1日-9月30日)
户 名:四川省电化教育馆
开户行:工行暑袜南街支行
账 号:4402928009024904146
汇款时请写明结题鉴定费和汇款单位(省直属课题单位写本单位名称;其余课题写市州电教馆名称),并报送《课题结题汇总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(附件2)。省电教馆将根据《课题结题汇总表》上课题单位名称开具发票,票据内容为结题鉴定费或平台运行维护费。
(六)其他
1、国家级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流程及要求详见《全
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实施细则》(附件3)。
2、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申报表》、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鉴定检测报告》、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鉴定标准》请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平台“帮助中心”栏查询或下载。
联系人:汤平,电话:028-86673203 地址:成都市学道街42号省电教馆307#,邮编:610012 ,微信订阅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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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1.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》
2.《四川省“十三五”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申
报汇总表》
3.《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实施细则》
四川省电化教育馆
2016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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